“三千年前,仓颉造字,泄露天机。天帝震怒,将真文封印于归墟之底。吾等守书人世代守护封印,等待有缘之人。”
“你是谁?”郑明远颤声问。
“吾乃守书人之灵,寄居此砚中三千年矣。”那个声音说,“此人天生慧根,能感文字之魂,正是吾等候了三千年的执笔者。”
“执笔者?”
“真文不可直接现世,需借凡人之手书写。每写一字,消耗一年阳寿。”声音顿了顿,“他已写了三百七十二字。”
郑明远算了一下,脸色惨白:“那他还有多少年?”
“他本就体弱,加上连日不眠不休……”声音沉默了片刻,“大概还有三日。”
“那就不要再写了!”
“不可。”声音变得严厉,“真文一旦开始书写,必须完成。否则文字之力失控,方圆百里尽成焦土。到时死的不止他一人,而是千万生灵。”
郑明远瘫坐在地上,浑身冰冷。
沈砚之的身体缓缓落回地面,眼中的黑色褪去,恢复了清明。他看起来更加虚弱了,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散,但他的眼神却异常坚定。
“郑兄。”他开口,声音沙哑,“我这一生,读书万卷,却从未真正读懂过一个字。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文字从来不是工具,它们是活着的。每一个字都是一个生命,有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命运。我们以为自己在使用文字,其实是被文字使用。”
“值得吗?”郑明远问,“为了一本书,搭上性命?”
沈砚之笑了,那笑容里有种超脱的宁静:“你知道吗?当我写下那些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不是在消耗生命,而是在……完成生命。有些人活一百年,不过是重复同一天;而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写了一本永恒的书。这笔买卖,不亏。”
郑明远看着他,忽然明白了什么叫“朝闻道,夕死可矣”。
接下来的两天,沈砚之继续写字。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几乎无法站立,只能趴在桌上写。每写一个字,都要停下来喘息很久。他的头发开始变白,皮肤失去光泽,整个人像是一盏快要燃尽的油灯。
郑明远守在旁边,帮他研墨、铺纸,一句话也不说。
第三天傍晚,沈砚之写完了倒数第二个字。
那是一个“道”字。
最后一笔落下时,整张纸爆发出刺目的光芒,光芒穿透屋顶,直冲云霄。洛阳城里的百姓都看到了这道光,以为是天降祥瑞,纷纷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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