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启三年,霜降。
长安西市有一间铺子,不卖绫罗绸缎,不贩柴米油盐,只收旧书。铺名“蠖斋”,取“尺蠖之屈,以求伸也”之意。主人姓沈,单名一个默字,年约三十,面容清瘦,终日穿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坐在柜台后头,捧着一卷泛黄的古籍,像一尊入了定的石像。
长安城里的读书人都知道,沈默这人有个怪癖——他收书,但不卖书。谁来买都不卖。有人出十两银子要买他架上那套宋版《说文解字》,他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有人拿一幅唐伯虎的真迹来换他手里那本残破的《水经注》抄本,他摇了摇头,说:“书有书的命,不该走的路,一步也不能走。”
这话说得玄乎,没人听得懂。
但所有人都知道另一件事——沈默写的字,一字千金。
不是夸张。三年前,礼部侍郎张大人请沈默写了一幅中堂,四个字:“正大光明”。据说张大人挂上去的当晚,书房里整夜亮着青光,第二天一早,张大人的政敌李御史就被罢了官。有人说那是巧合,但没过多久,刑部王尚书也请沈默写了一副对联:“铁面无私,丹心照汗青。”写完那夜,王尚书梦见自己站在一座青铜门前,门上有九条锁链,他伸手一推,锁链尽断。第二天,一桩拖延了八年的冤案水落石出。
从此,沈默的名声传遍了长安城。
来找他写字的人踏破了门槛,有求官的,有求财的,有求姻缘的,有求子嗣的。沈默一概不理,只在每月初一、十五各写一幅字,送给有缘人。至于谁是有缘人,他说了算。
有人问他是怎么选人的,他只说了八个字:
“虬盘而蠖伸,秉守戒偏误。”
没人明白。
二
这一日,蠖斋来了一个人。
此人姓陈,名子安,是翰林院的一名编修,年方二十五,少年得志,写得一手好文章,自诩才高八斗,目中无人。他来蠖斋,不为买书,不为求字,只为找茬。
陈子安进门便高声说道:“听说沈先生写字能通鬼神,我倒想见识见识。若是徒有虚名,今日我便砸了你这招牌。”
店里的几个客人纷纷侧目,有人认出了陈子安,低声议论起来:“这不是翰林院那位陈编修吗?听说他刚写了篇《平蛮策》,皇上看了赞不绝口。”“可不是嘛,年少气盛,这是来踢馆了。”
沈默依旧坐在柜台后头,翻着手里的书页,连头都没抬。
陈子安走到柜台前,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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