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王德在一旁垂手侍立,大气不敢出。
他已经将会议经过详细禀报,此刻殿内安静得可怕。
李世民看得很慢。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仔细读过。
尤其是太子最後那番关於责任的话,他反覆看了三遍。
「此为制度规定,非孤苛求。望诸位理解。」
李世民放下奏报,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
他非但没有不悦,反而在心底涌起一阵清晰的赞许。
制度规定————责任到.————
这一条,写得好!
身为帝王,他最清楚治国之难,难就难在权责不清。
以往自己下旨办差,下面的人应得响亮,真出了纰漏,却层层推诿,最终往往不了了之,板子打不到实处。
耗费了国帑,耽误了正事,最後竟找不到一个该切实负责的人。
长此以往,政令如何畅通?
事情如何办好?
如今这预算制度,白纸黑字写明,谁接的预算,谁就担全责。
做成了,是你分内之事。
做砸了,罚俸、降职、罢免,皆有明文可依。
这意味着什麽?
意味着从今往後,他李世民任何旨意,一旦转化为具体的预算项目,就会有明确的官员站出来,一力承担执行之责。
事情办好了,自然是圣天子明见万里。
倘若办不好,那就是具体经手官员的罪过,按制度惩处便是,再无人敢敷衍塞责,也再无人能以「天意难测」「事出有因」等空话搪塞。
妙!
此制一出,等於为皇权加上了一道最有力的保险一办事的权柄仍在皇帝手中,但办事的风险和责任,却牢牢锁在了具体官员身上。
这哪里是约束?
这分明是巩固!
李世民甚至能想像到,那些尚书、侍郎们,在签字画押时会是何等战战兢兢。
他们越是害怕担责,接下差事後就越会竭尽全力,唯恐有失。
如此一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岂不更有保障?
李世民重新拿起那份奏报,目光落在「责任文书」四字上,心中越发笃定。
此制,当全力推行。
与此同时,来济回到了自己的值房。
他是内阁主理人,虽然今日没在东宫会议上发言,但全程旁听,心中早已掀起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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