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试过洛伦兹的技巧和力量,当然,洛伦兹是无法与他相比的,但就塞萨尔的估计,洛伦兹应当是同龄者中的佼佼者——并不逊色於曾经的鲍德温。
「但最後的路还很漫长,而你要做的工作又是那样多,你要拥有女性和男性的所有优点,却不能够有他们的任何弱点。你甚至没有软弱,悲伤,甚至於退缩的机会,一旦那些曾经臣服於你的势力觉得耻辱,而为了洗刷这份耻辱,他们会一拥而上,将你撕得粉碎。这样的重压,你可能要承担一生。」
承担一生吗?洛伦兹当然知道,只要她愿意,作为塞萨尔最为宠爱的孩子,她的长女,赛普勒斯,叙利亚以及亚美尼亚,还有埃德萨的公主,她尽可以随意挑选一个合心意的夫婿,哪怕他是个撒拉逊人,塞萨尔也能够达成她的愿望。
但正如鲍西娅与塞萨尔所倾诉过的——如果只是这样的婚姻,在婚约达成的那一刻,洛伦兹就立即会从原先的主导者沦落为一个服从者,哪怕她的父亲给了她封地,人们也会默认这块封地是属於她丈夫的,她的军队,她的子民所有的一切都是她丈夫的,最後则是她儿子的。
至於她吗?她要麽就此甘心情愿地做一个懵懂无知的傻子,要麽就得和自己的丈夫甚至儿子争斗不休,既然如此的话,她何不从现在就开始呢?
当人们都认为她只是在做一场游戏的时候……
她脱下了那些华丽的衣裙,换上了束腰长袍、裤子、套上链甲,戴上铁手套,披上斗篷,套上头盔,配上伯利恒骑士的徽章,率领着一队骑士和士兵护送着一百多个萨瓦桑村庄的人走出了埃德萨城。
这份工作对於现在的洛伦兹来说并不艰难,他们所要提防和攻击的是路上的盗匪而非成编制的正规军队。
埃德萨距离哈尔费蒂大约三十法里,也就是现在的一百二十公里。
即便这一百多人并非都能坐上马车,有的骑马或骡子,有的只能靠双腿步行,十天内也应该能赶到萨瓦桑了。
第一天的黄昏时候,他们停在一个绿洲边休憩,洛伦兹叫扈从去给马儿喂水,自己则在水边洗去沙尘的时候,一个少女提着一只双耳瓦罐走了过来,她有些犹豫,神情不安,偷偷地打量着洛伦兹。
他们当然是认得洛伦兹的,毕竟洛伦兹已经有好几个月每日一早从街上走过了,如今,没有珠宝来映衬,没有丝绸来簇拥,白皙的皮肤也因为日晒而变红,但这些丝毫不曾贬损她的美貌,反而让她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勃勃生机,这股力量仿佛是由心脏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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