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衣角,“她说……是去同学家借书。”
“哪个同学?”
“叫小官。”阿桂的声音更低了,“是个男同学。”
张隆泽当时没有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但那天晚上,他独自在书房坐到深夜,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
泠月是他从尸山血海里捡回来的宝贝。
那年苏州城破,十九岁的他跟着义父的部队进城,在废墟里看见一个裹着破棉袄的小女孩,蹲在一对尸体早已冰冷的夫妇身边,不哭不闹,只是睁着那双干净的眼睛看着天空。
他把她抱起来,发现她轻得像一片羽毛。
“跟我走。”少年张隆泽对八岁的张泠月说。
小女孩没有问为什么,只是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抓住了他的衣角。
这一抓,就是八年。
八年里,他送她进最好的教会学校,请英国女教师教她钢琴和英文,书房里堆满了她喜欢的诗集和画册。
她生病时他彻夜守着,她学画时他托人从巴黎买颜料,她说想看雪他便带她去北平住一整个冬天。
他要给她一切最好的。
包括他曾经以为,会为她选择一个门当户对足以配得上她的未来夫婿。
而不是什么弄堂里的穷小子。
“先生,小姐回来了。”老陈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张隆泽收回思绪,转身时脸上已看不出任何异样。他整理了一下西装袖口,走出书房。
楼下客厅里,张泠月正脱下米白色的针织开衫递给佣人。
她今天穿了件藕荷色滚银边的旗袍,头发松松挽着,颊边散落几缕碎发,衬得那张小脸愈发精致。
“哥哥!”看见他下楼,她眼睛一亮,小跑着过来,很自然地挽住他的手臂,“你今天回来好早。”
“今天没什么事。”张隆泽垂眸看她,目光在她泛红的脸颊上停留一瞬,“讲座听得如何?”
“特别好!司徒教授讲文艺复兴时期的色彩运用,我还做了笔记呢。”她仰着脸,眼睛在吊灯下流光溢彩,“对了哥哥,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张隆泽的心微微一沉,面上却不动声色:“什么事?”
“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张泠月拉着他坐到沙发上,语气轻快,“他叫小官,特别厉害!虽然不是震旦的学生,但他会画画,还会修钟表,懂好多东西呢。我想明天请他到家里来吃晚饭,可以吗?”
客厅里安静了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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