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随时可能丢在荒野上、连收尸都没人知道、会腐烂发臭的贱命。
韦正队长说得对....他这十七年,都在为别人活。
他的余生计划里,有母亲,有虎子,有叶开,有林东,但却从没有自己的位置。
而于莎莎呢?
玄武重工千金,联邦天之骄女,狂戟于家的大小姐。含着金汤匙长大,身后站着整个玄武重工和整个狂戟于家。
他凭什么?
凭这条随时会丢的命?凭这一身伤疤?凭这个连学都没上过几天的街头烂仔?
他配吗?
他拿什么配?
朝不保夕的他,只想混出个人样,让虎子和母亲过上好日子。
结婚?谈恋爱?那是他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喜欢,欣赏,爱意....这些柔软到一碰就碎的东西,从来不该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因为他知道,刀是冷的,血是热的,但心必须是硬的。
这是他十四岁那年第一次杀人后,给自己立的规矩。
心一软,手就慢;
手一慢,命就没了。
他没资格心软。
所以,他装傻。
叫她“妹妹”....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一道“妹妹”的墙,隔开所有可能。
每一次她靠近,他就往后退一步。
他以为退着退着,她就放弃了。像她这样的姑娘,身边从不缺追求者,热度过了自然就散了。
可她偏不。
从百校大考那天算起,一千两百六十一天,她一步都没退。
不但没退,还直接杀到了他面前,当着全天下人的面,把心掏出来砸在他脸上....
“我喜欢你。”
“十五岁那年我就喜欢了。”
“我于莎莎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谭行鼻子猛然一酸。
他想起虎子问过他:“哥,那个于姐姐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说:“瞎几把扯淡,人家看得上你哥?”
虎子歪着脑袋,说了一句他至今忘不掉的话:
“哥,你要是也喜欢,那你就配。在我眼里,只有别人配不配得上你。”
他当时没回答。
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答案他比谁都清楚....
第一次见面,她给了他那柄黑霆·疾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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