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和权威的诠释与定义,但在这之前的几百年中,围绕着真主和先知的各个派系分支,简直如同春季中初发的花朵一般各色各样,数不胜数,有内学派、有外学派、有辩证派,也有教条派,有苦修士,也有哲学家……
这种混乱的状态,直到伍麦叶与阿拔斯的哈里发创立了属於他们的宗教裁判所,才渐渐平息和消弭,但行走在各地的僧侣和学者仍旧很难说会不会有什麽仅属於自己的思想与理论。
而萨拉丁对那些异端的憎恨,甚至超过了异教徒。
这听起来确实匪夷所思,但细究起来确实是有可能的。简单的举几个例子吧,如那个曾经被阿拔斯王朝所惩戒的波斯人哈拉之,他所受的就是萨拉丁方才提到的「火狱之刑」,也就是先鞭挞,再绞死,而後砍头,最後焚烧屍首,据说这样他会在火狱中永远沉沦。
他为什麽会受到这样的惩处呢?
因为他曾经宣称「我就是真主。」
除此之外,宣扬万物均是真主的;拒绝承认第一先知只承认真主的,宣称自己只爱真主的;拒绝承认第一先知就是最後一位先知的……
接触阿齐兹的僧侣是一个互助会的成员,他们是苦修士,擅长表演各类神乎其神的把戏,尤其是自残吞火炭、吞活着的毒蛇或者是锋利的玻璃以及金属,用细长的针和小刀刺穿自己的身体等等。而他们在进入开罗的时候,用的也就是杂耍剧团的名头。
而阿齐兹又是一个对什麽都感到好奇,喜爱游耍的少年人,因此当他与这群人接触的时候,并未引起苏丹萨拉丁的注意。
僧侣利用了阿齐兹,无疑是看中了他的年轻轻浮,争强好胜,但他们的失败也在於阿齐兹的不稳重。最初的时候,苏丹萨拉丁单独叫三子阿齐兹,是想要叫他去法尤姆,让他到那里做一个官员,承担起苏丹之子的责任,对於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人来说,这也算得上是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了。
阿齐兹并不因此感到满足,或者说他能接受自己被派到法尤姆去,但他所希望得到的职位是高级总督高级总督,几乎可以说是一地之主,它拥有独立的国库、军械库以及军队。
但萨拉丁只愿意给他一个督察官的职位,督察官是什麽呢?
事实上,就是在许多市场可以看到的官员,属於权力小但责任范围广的那种,他要监督度量衡、预防欺诈行为,对商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一一契约以及债务进行调解和判决,同时还需要维护宗教道德一一诸如酗酒、通奸、拒绝祷告、虐待动物、仆役和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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