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清凉连衣裙的女同事。
她似乎刚健完身,身上还带着汗味,脚上是一双运动鞋。
她弯腰拿筷子的时候,裙摆微微掀起,露出一截小腿。
澹台宴安的目光落在她的脚踝上。
那里的肌肉线条很流畅,但脚后跟有些干裂,趾关节也偏大。
他移开了视线,心里没有任何波澜。
“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直接拒绝。”
他喜欢的是那种纤细白皙,没有任何瑕疵的,像上好的瓷器一样精致的玉足。
他打好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慢慢吃。
米饭很软,菜有点咸。
他吃得很慢,像是在完成一项任务。
吃完后,他没有回办公室,而是去了天台。
天台上风很大,他靠着护栏,看着楼下蚂蚁一样的人群。
他从口袋里,极其小心地取出那狱卒。
“你今天也很漂亮。”
他低声说,像是在对情人耳语:
“别理那些庸脂俗粉,在我眼里,谁也比不上你。”
下午的工作依旧枯燥,但好在很快就结束了。
同事们纷纷收拾东西离开,有人约了饭局,有人赶着回家。
澹台宴安是最后一个走的。
他关上电脑,检查了门窗,然后不紧不慢地走进地铁站。
晚高峰的地铁比早晨更加拥挤。
澹台宴安被挤在车厢的连接处,动弹不得。
一只脚,一只穿着黑色漆皮高跟鞋的脚,毫无预兆地踩在了他的鞋面上。
他皱了皱眉,低头看去。
那是一只非常难看的脚。
脚踝粗糙,足弓的弧度波折,皮肤很暗。
澹台宴安眉头深深皱起,犹如五菱宏光一般。
这只脚为何会如此丑陋?!
他的视线往上移动,然后呼吸短暂停滞了。
那人是黑丝加上吊带,中短裙,水手服这些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那人是个男的!!!
周边的人们都默契都离那人远了点,好像是看见了什么脏东西。
澹台宴安怒火攻心,几乎下意识就要使用能力,让这恶心人的存在炸成碎块。
但是刻在骨子里的谨慎,又让他冷静下来。
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使用能力杀人,一定会引起巨大恐慌的。
那可不是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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