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引信,不需要遥控,只需要一个念头。
“真是失态了。”澹台宴安心想,随着人流不慌不忙地走下车。
站台上的工作人员已经跑了过来,但他混在人群里,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毫不起眼。
他步行了十分钟,来到位于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前。
这里是公司所在地,打卡,乘电梯,和认识的同事点头微笑,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早啊,澹台。”前台的小姑娘笑眯眯地打招呼,她今天涂了新的口红,很鲜艳。
澹台宴安回以一个温和的笑容:“早。”
他的目光扫过她的脸,没有停留,随即落在了她脚上那双崭新的高跟鞋上。
鞋跟很高,她的脚踝有些红肿,显然是磨破了皮。
脚背上有几道明显的勒痕,脚趾被挤得有些变形。
澹台宴安的眉头皱了一下。
太丑了,既不健康,也不优雅。
为了所谓的时尚而摧残自己的身体,在他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的自虐。
“澹台,昨晚那个新来的女实习生,一直在打听你呢。”
旁边一个男同事凑过来,挤眉弄眼地笑,“人家可是个大美女,有空一起喝个咖啡?”
澹台宴安笑了笑,语气疏离有礼:“不了,我晚上还要整理档案,没时间。”
男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膀,半是羡慕半是调侃:
“你就知道工作,你这条件,单身真是可惜了。”
澹台宴安不置可否地笑笑,走进了办公室。
他的工位在最里面,靠窗,很安静。
澹台宴安坐下,打开电脑,开始处理那些归档工作。
口袋里的东西,似乎动了一下。
他放下鼠标,手轻轻覆在西装口袋上,拿出了某物。
那是一只女性的右脚,肤色白皙,脚踝纤细,优美得像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脚趾修长,趾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透着健康的淡粉色。
澹台宴安伸出手,欣赏了起来。
一种奇异的安宁感涌上心头。
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
外面的世界太吵了,充满了虚伪的社交,丑陋的欲望和毫无意义的竞争。
只有这只脚,永远安静,永远完美,永远属于他一个人。
中午,他去食堂吃饭。
排队的时候,前面站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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