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咱们哈布斯堡家,不能光靠您一个人撑着啊!」
「有志气。」
洛森点了点头:「说吧,看上哪个位置了?」
「我想带兵!」
费迪南猛地站起来,挺起胸膛:「听说咱们正在扩军,组建新式的装甲部队?我想去!我想当个装甲师的师长!或者去海军也行!我看那个特格特霍夫级战列舰就很威风,给我一个分舰队司令当当?」
洛森笑了。
这小子,胃口还真不小。一来就想当师长、司令?
「费迪南,你知道装甲师是什麽吗?」
洛森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那是技术兵种。需要懂蒸汽机原理,懂协同战术,还要会修坦克。你会修履带吗?你会算弹道吗?」
「我可以学嘛!我是大公,我有的是参谋!」费迪南有些心虚地辩解。
「等你学会了,仗都打完了。」
洛森摆了摆手:「这样吧,你去波希米亚,当个步兵团的团长,怎麽样?那里兵员素质好,虽然是步兵,但也是实权的团长。」
「步兵团?」
费迪南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一脸的嫌弃:「太累了!天天都要踢正步,还要管那些士兵吃喝拉撒的琐碎事。而且波希米亚那地方全是泥巴,连个像样的歌剧院都没有,太土了,没意思。」
「那去外交部?」
洛森循循善诱:「去巴黎或者伦敦当个公使?天天参加舞会,跟洋人打交道,喝最好的红酒,这不累吧?也符合你大公的身份。」
「太繁琐了!太虚伪了!」
费迪南连连摇头,像是要把脑袋摇下来:「跟那帮老狐狸打交道,还要背那些该死的外交辞令,还要穿紧身裤,我会疯的!我不喜欢动嘴皮子,我是军人!我要的是冲锋陷阵!」
「那去管後勤?或者去管铁路建设?」
「太枯燥!那是会计乾的活!整天跟数字打交道,我会睡着的!」
洛森摊了摊手:「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的堂弟,你这哪是想干事业?你这是想当救世主,而且还是那种不用干活、不用受累、只负责在凯旋门下享受鲜花和欢呼的救世主啊。」
费迪南被说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也觉得自己有点挑三拣四了。
他尴尬地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他最後一次鼓起勇气,偷偷看了一眼苏菲。
如果这时候,这位美丽的女士能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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