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监管压力(媒体那边小王已经开始接触,风声可能已经传到甲方耳中);其次,这笔钱本就是要付给“XX建筑”的工程款,只是提前支付并指定了用途,而且“保留追偿权”,法律上并无损失,反而占据了道德高地。这实际上是将与“XX建筑”的工程款纠纷,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切割,用一笔本来就该付的钱,买断了自身在欠薪事件中的潜在责任和声誉风险。高明,但也算是当前局面下,对工人最有利的一种解决方案。
“那‘XX建筑’那边呢?他们什么反应?”古民问。
“我们约谈了‘XX建筑’的法定代表人周伟,还有那个项目经理刘某。”张监察员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冷意,“周伟一开始还试图拿‘工程款未结’、‘公司困难’来搪塞,甚至暗示是工人闹事。当我们把你那份关于关联公司、资产转移可能性的分析材料(当然是隐去了信息源,以监察部门调查发现的形式)的部分内容点给他看,并告知我们已经将相关线索移送给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协查,同时甲方也同意垫付工资后,他的态度立刻就变了。”
张监察员描述,周伟的脸色当时就变得很难看,推说那些关联公司是正常的商业投资,与“XX建筑”的业务独立。但在监察员追问具体资金往来、业务合同,并指出“宏远建设”与“XX建筑”在人员、业务上存在高度重叠嫌疑时,周伟开始含糊其辞,最后表示“配合政府工作,只要甲方垫付,我们没意见,具体结算后面再和甲方谈”。刘某则全程低着头,很少说话。
“所以,甲方垫付,总包默认,是这个意思吗?”古民确认。
“基本是这样。甲方愿意出钱平息事端,总包在多重压力下也不敢再硬顶,毕竟我们手里有他们涉嫌违规操作的线索,真查下去对他们更不利。”张监察员肯定道,“现在的问题是,需要你们工人这边,尽快提供一个准确的、经得起核对的被欠薪人员名单和具体金额。甲方财务打款,需要明确的依据。我们已经核实了你们提交名单中的大部分,但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最终确认,比如个别工人的具体工作天数、日薪标准,需要你们再补充一些旁证,或者工人之间互相作证。另外,需要所有被欠薪工人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号,最好是同一家银行的,方便批量打款。”
“没问题!我们马上核对,最快时间提供!”古民立刻应下。他知道,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最容易出纰漏的一步。金额必须准确无误,人员必须一一对应,否则就可能给甲方或“XX建筑”留下拖延或反口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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