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时代广场的热狗店也一样烂,走了。」
戴维斯把遗书拍回桌上。
「谁写的?」
一个瘦高个犹犹豫豫的举起手。
「你是要去假死,不是去给美食杂志投稿。」
「我知道,长官,但我确实忍不了那家店的披萨。」
「我也忍不了,但这不代表你该把遗书写成吐槽点评。」
话题就这麽跑偏了。
六七个老兵开始争论哪家披萨最难吃,从西雅图市区争到三十英里外的塔科马。
其中一个人甚至从背包里翻出了一张皱巴巴的披萨外卖传单,拍在桌上当证物。
「看见没有,这家店,他们往面团里加葡萄乾?夥计们,这不是他妈的早餐麦片吗。」奥尔特加那艘船上,气氛忽然变了味。
有个胳膊上纹着海军锚的老兵,趴在操作台上写完了遗书,把纸举起。
「听听这个。」
他清了清嗓子,大声朗读。
「我死於西雅图,该市在过去四年中被评为全美最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这里房价上涨的速度超过了我的血压,油价涨的比我前妻再婚的速度还快……」
老兵们笑成一片。
「这他妈是在写遗书还是在写国会听证会的演讲稿?」
再往左走几英尺,一个剃平头的年轻人正趴在救生筏充气阀上,一边写字一边大声念出来。
「致我楼下的邻居肯尼:你的烧烤技术很棒,但你每次凌晨两点烤牛排的时候能不能别让烟雾报警器响整栋楼。」
「我在公海上都还能闻到你烤焦的牛排味。」
「另,致肯尼的狗:你好,你是整栋楼除了我以外最正常的生物,我会想你的。」旁边一个红脸老头,在纸上写的东西倒是乾脆利落:「一无所有,来也。」
然後他嫌这句太简略,又补了一句:「去也,一无所有。」
威尔逊在汤普森船上离人群最远的角落,他在昏暗的手电筒光下写遗书,内容却截然不同。
他面前铺着一张白纸,他写了很久。
第一行字是「艾玛,我的天使。」
他在第二行顿了顿,最後慢慢写道。
「爸爸答应过你,永远不会离开你,所以,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不要哭。我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等你。」
「我们会再见面的,不会太久。」
他停顿了很长时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