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游,景州阜城人,时任提举河北西路常平仓、兼管勾本路河渠事。
此人官职不算顶高,但位置关键。常平仓本为平抑粮价、备荒赈灾而设,兼管河渠,更是手握钱粮与工程两项肥差。
宗泽的奏报中写道:「刘豫在任三载,常平仓虚报存粮逾五万石,实则霉烂亏空泰半。
去岁修缮漳河支流堤堰三十里,上报工料银四万贯,实耗不足五千,余皆中饱。
役使民夫,克扣口粮工钱,致今春阜城民乱,殴毙胥吏一人,其弹压後反以【民夫闹饷滋事】上报,掩其贪渎。
又与地方豪绅勾结,以次等粮充常平,倒卖官仓好粮,获利甚巨。估算贪墨,仅河工一项,不下三万贯,粮秣折价,亦逾两万贯。」
其二,高铭,开封府祥符县人,时任河北东路转运判官、专勾当本路河防物料。
转运判官,掌管一路财赋徵收、转运,兼管河防物料,实权不小,更是典型的「京官外放」。高铭出身尚可,与朝中某些清流官员有姻亲或同乡之谊,但自身才干平平,靠钻营得此肥缺。宗泽注:「高铭任内,河防所需之桩木、石料、竹索、薪草等物,皆由其经手采买。
其与商贾勾结,以朽木充良材,以乱石充条石,虚高报价,上下其手。
去岁采购【万全埽】应急桩木三万根,实测不足八千,且多为虫蛀弯翘之劣木,今岁桃花汛时该埽险情频发,与此有直接干系。
又,其利用职权,将部分河工银两挪用,放贷於大名府豪商,坐收利息。贪墨数额,难以精确,然据物料价差及挪用款项估算,当在五万贯以上。且此人行事周密,帐目做得漂亮,寻常稽查难以发现破绽。」其三,王球,字宝臣,相州安阳人,时任澶州通判、权知州事,兼本州河防提举。
这是一位地方实权派。
澶州(今河南濮阳)地处黄河北流要冲,河防压力极大,地位重要。知州出缺,由通判王球暂代,兼管河防,可谓位卑权重。
宗泽对此人评价尤其严厉:「王球性贪而酷,在澶州五年,百姓有【王剥皮】之号。
其贪墨河工银两,手段更为酷烈。不仅虚报工程,更借【均徭】、【加派】之名,额外徵收【河防捐】、【埽工钱】,中饱私囊。
去岁加固【永安埽】,强行摊派每户民钱五百文,不从者锁拿杖责,致一老妪投河。所征款项大半落入其私囊。
又,其纵容亲属、胥吏,垄断河工物料供应,低价强买,高价售与官府,民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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