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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成自己的厂子造的消音器!他自己签字注册的!】
【陆诚你是魔鬼吗这也能挖出来?!】
贺天明额头上全是汗,领口的扣子勒得他喘不上气。他站起来,声音沙哑:“审判长,这些,这些陈年旧档,真实性存疑,”
话说到一半,连他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声音越来越小。
陆诚转身,从档案袋底部抽出一份文件。
一张A4纸,装在透明文件袋里。
纸面发黄,边角磨损,上面是手写的字迹。
陆诚将文件递给法警。
“审判长,我方第四份证据。”
陆诚的声音在法庭里传开。
“这是一张从已被击毙的地下钱庄经营者六爷据点中提取的黄金交割单。”
审判长接过文件袋,隔着塑封袋看了一眼。
陆诚同步将扫描件投到大屏幕上。
手写的字迹一笔一划,清清楚楚。
【黄金收购记录】
日期:1998年11月26日
品类:足金条11根,每根1公斤;白金首饰3公斤;钻石若干
交易金额:现金300万元
经手人签字:徐天成
签名栏里那三个字,笔锋锐利,字迹很大。
“绿洲案发生在1998年11月3日,”陆诚的声音不高,但法庭里每个人都听得一字不漏。
“案中失窃的贵重物品包括足金条十一根、白金首饰若干、钻石若干。”
“二十三天后,这些赃物出现在地下钱庄的交割单上。”
“而签收这三百万赃款的人,就是坐在原告席上的徐天成。”
法庭里安静无声。
陆诚关掉投影仪,转过身。
没有看贺天明。
没有看徐天成。
直视审判长,脊背挺直。
“审判长。”
陆诚的声音沉了下来,一字一顿,字字清晰。
“弹壳膛线吻合凶器。消音器刻着被告自己工厂的钢印。火药成分与案发现场完全一致。
赃款交割单上签着被告的亲笔名字。制造凶器的人在被告公司干了十年安保。”
“事实俱在。证据确凿。”
陆诚停顿了一秒。
“这是一场处心积虑、掩盖了二十六年的持枪抢劫杀人案。”
旁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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