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诚没有参与审讯——这是临江的案子,审讯主导权在廖志刚手里。但廖志刚让他在监控室里看着,有什么想法随时提。
廖志刚审了一个小时,赵勇只承认了一件事:他认识宋强,宋强让他住在红旗路四十七号帮忙看房子,从三月十八号开始的。至于为什么要跑,他的说法是“以为是讨债的”。
“你欠谁的钱?”
“朋友之间借的,几千块。”
“谁?”
“一个朋友。”
“叫什么?”
“不方便说。”
这种挤牙膏式的审讯效率很低。廖志刚出来喝水的时候明显烦了。
陆诚在监控室里给他递了一瓶水:“他的左手。”
“什么?”
“他左手食指的指甲盖是青紫色的,这是被重物砸过之后淤血的颜色。时间不会太久,一到两周。砸柜台玻璃的时候如果撬棍打滑,很容易砸到手指。”
廖志刚愣了一秒,放下水瓶,转身回了审讯室。
“把左手伸出来。”
赵勇的身体绷了一下。他没伸手。
“问你个事儿,食指怎么伤的?”
“干活砸的。”
“干什么活?”
“搬东西。”
“搬什么东西能砸成这样?”
沉默。
廖志刚把金凤祥珠宝店的监控截图拍在了桌上——B号嫌疑人砸柜台的那几帧画面,打印得很大,手部动作清清楚楚。
“你再看看你的手。”
赵勇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左手食指,又看了一眼截图里B号嫌疑人握撬棍的左手。
他把手缩了回去,藏到桌面下面。
但已经晚了。
“赵勇,三月十七号傍晚六点半,你在哪?”
长久的沉默。
监控室里,陆诚靠在椅背上,目光盯着屏幕里赵勇的脸。这个人的心理防线正在松动——不是因为证据有多铁,而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那种能扛得住的人。抢劫案的主谋不是他,他是被带着干的。执行者往往是链条里最脆弱的一环。
跟骗婚案里的方圆一个道理。
陆诚拿出手机,给苏清舞发了一条消息:“去查赵勇的社会关系,看他和宋强是怎么认识的,有没有共同的朋友或者雇主。另外,收费站截图里那个额角有疤的驾驶员,比对一下宋强的照片。”
苏清舞回了一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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