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对准络腮胡。
最後一枪。
这回他没有马枪,但在这种情况下,距离十米瞄准一个人的头部开枪,对他来说难度还是太大了。
他又没怎麽练过射击,第一次真正用枪还是当初跟裴秀智在洛杉矶的山上的时候,他是对着山体清空了弹匣,根本就没有瞄准过。
因此,眼下,他虽然打中了络腮胡,但只把络腮胡的左手给废了。
好在,络腮胡在剧痛之下,像是上了头一样,只用右手一只手疯狂扣动扳机,冲着他开始扫射。
林慕延左手一个半废的平底锅,右手一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当然没有还击的手段。
他立马往旁边翻滚,躲进货柜後面,疯狂逃窜。
不过,这种情况下,他当然不可能再回去从他用珐琅锅击倒的高个子身上拿手枪弹匣。
他从始至终都只有拿走一把手枪的机会,不然当时头巾男就肯定能打中他了。
因此,既然右手的枪没了用处,索性,在细细数完络腮胡手上的AK再次把子弹打空的时候,他立马从货柜後面窜出来,直接就把手枪往络腮胡的方向扔了过去。
络腮胡左手受伤,单手换弹本来就不方便。
突然一个黑不溜秋的铁疙瘩朝自己飞过来,他整个人应激了似的浑身一抖,不小心把手里的AK备用弹匣给扔在了地上。
那个弹匣像是长了脚一样,居然滑到了超市中央通道的正中间。
此时,林慕延已经飞速朝着这个方向跑来,双方只剩下十米的距离。
看着林慕延前进的方向,络腮胡明白了,这个男人是想去把刚刚还没有完全打空的、
属於头巾男的手枪捡起来。
明明自己距离那把手枪更近,但络腮胡已经整个人都有些麻木了。
三打一被反杀两个,他现在的脑子根本就转不过来弯儿,一切行动全都是本能的反应。
於是,他二话不说,自己把手里的AK扔在地上,右手掏出揣在怀里的备用手枪,对准远处那个男人的方向就开始射击。
9毫米的手枪子弹,一共有9发,实在不行就用无关紧要的地方硬抗几发!
心里怀揣着这个念头,林慕延脚步不停,微微往侧方调整了一下身位,躲过了络腮胡最初的两枪,又继续往前奔去。
只要他捡到属於头巾男的手枪,里面还有3发子弹,他绝对能反杀————
18秒!
只不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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