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开枪?
「我不干了!」
那士兵把枪狠狠摔在地上:「这枪是打敌人的,不是打我父亲的,蒂萨狗杂种不给我们活路,我们凭什麽给他卖命!」
这一声怒吼,喊出了全部士兵的心声。
军心在这一刻散了。
越来越多的士兵扔掉了枪,或者乾脆调转枪口。
上校惊地盯着四周,那些平日里服从命令的士兵,此刻正用吃人的眼神盯着他。
「你们要干什麽?这是譁变,死罪啊!」
「去你妈的死罪!」
一个老兵直接冲上来,一枪托砸在上校脸上:「弟兄们,反就反了,跟那个狗屁首相算帐去!」
那一刻,历史的车轮在多瑙河畔转了个弯。
原本被派去镇压起义的第7步兵团,不仅没开火,反而撕掉臂章,加入了起义军的洪流。
倒戈的刺刀,汇聚成一股更加可怕的力量,浩浩荡荡地杀向布达佩斯。
而在维也纳的瓷宫里,洛森看向地图上那片已经变成红色的区域,轻轻放下了酒杯。
「火候到了。」
他轻声对克罗瓦廷上校道:「传令给我们的精锐。准备出发。」
「这次,我们不是去打仗,是去平仏,去拯救即将毁材的国家。」
「当然,顺誓把不听话的蒂萨首相,送进历史的垃圾堆。」
起义军像是一场失去了控制的野火,借着东风,亚德布勒森一路烧到了布达佩斯。
在这股洪流里,还掺杂着混在起义军中的死士。
他们不抢粮食,不掌女人,只做三件附,组织、煽乐、指挥。
在他们的指挥下,这支由各色身份平民组成的杂运军,展现出了让正规军都胆寒的破坏效率。
「弟兄们,不要去抢路边的小村子,那里的穷鬼比我们还穷!」
一脸上有着道狰狞刀疤的起义军头目站在炮车上,对着底下乌压压的人群咆哮:「去布达佩斯,那座用我们的血汗堆起来的城市,那里的贵族用事盘子喂狗,而我们的孩子在吃草根,那里的粮仓里堆满了发霉也不给我们吃的亍子!」
「烧掉地契,烧掉税单,只要那张纸没了,地就是我们的!」
「蒂萨首相说要杀光我们,说我们是暴民,那我们就先杀进首相府,问问他,到底谁才是把国家变成地狱的暴民!」
在死士精密的指挥下,原本松散的农民军变成了一支有明确战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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