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都会这样搭让漂亮姑娘,又或者是顺路捎別人一段,韦恩现在的座驾是安妮·奥斯特送的拉风马车,正常来说,用得起这种马车的人,是不该让別人跟马车夫一块挤驾驶座的,严格而论会多少有些不够体面,但他自己並不在意这样的小细节——有怪癖的有钱人多了去了,那些真正的上流社会人士,其实都挺包容的,在这方面最在意的,反而是中產阶级又或者有钱人的管家之类的人物。
桑德斯这头猛男並不知道刚才在酒店的走廊里发生了什么,他默默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体格,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点了点头:“应该不至於会影响驾驶,些许的不便也可以克服。”
韦恩点点头,然后便钻进了车厢里:“那以后我可能就会这么安排了。现在我们先回餐馆,下午爭取想办法甩开尾巴,偷偷跟琳娜或者情报组的人见一面,確认情况。”
“是!”
回到餐馆这边,道格这个侦探社的大管家兼通信枢纽已然就位,他一看到韦恩的身影出现在餐馆的后门处,便赶紧快步走过来开始匯报情况,表情中还带著几分歉意:“先生,我已经去实验室”找过那个假络腮鬍了,他並没有告诉我能够紧急联络彼特·克莱门萨的方式,但表示会想办法儘快让对方知情。我打算————”
韦恩抬手示意他不必紧张:“我在回餐馆之前,已经跟彼特·克莱门萨见过面了。”
“啊?”
道格本来好像还想继续解释,似乎都已经想好了措辞以及相应的后续补救办法,闻言后不由得一时语塞,都有点愣住了。
——
该说不说,要不是有道格这么一提醒,韦恩都差点忽略掉这一点了。
刚才两人一见面,彼特·克莱门萨就知道韦恩今天在找他,哪怕不深究这个大胖子是怎么在“金色玫瑰”酒店成功定位到韦恩的,就单纯思索他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也很值得细品。
彼特·克莱门萨看起来並不清楚“苹果派”是被琳娜给逮住的,哪怕退一步来讲,就算他已然知情,他刚才也没有必要毫无意义地在韦恩面前明知故问,所以他应该是真的不知道这事,因此也就可以排除掉他们已经在侦探社里发展出了內应的可能性。
那么按照“如非必要、莫增实体”的剃刀理论,要是把一切都往最简单了想,最起码在那个假络腮鬍和彼特·克莱门萨两人之间,就应该有某种特殊的消息传递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並非只能单纯地“呼叫”,至少是可以“发简讯”,不然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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