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但凡不是机灵人都已经懂了。
榆木脑袋的更听话,偏偏是这种看似机灵,实则小聪明坏大事。
从医院出来口,开了病例和验伤报告,直接去了派出所。
才有了今天这出。
现在的情况是轻伤一级,按照法律三年以下。
但取得谅解,提供赔偿,对方开具谅解书后可以商量。
甚至能够操作一番,不用在里头过年。
对方主要告龙哥揍他,按照法律叫故意伤害。
又指张远为幕后主使。
事情很简单,龙哥不是机灵人,但是个实在人。
咬死了和张远没关系,是自己干的。
把老板摘出去,他还能救我。
老板都拖下水了,谁捞我?
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一想就明白。
有时候实在自有实在福,聪明反被聪明误。
张远在法律层面摘出去后,签字画押,便可自行离开。
但龙哥还得压着呆一阵,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所以他没有第一时间离开。
眼瞅着忙活了一夜,东方既白。
警察还挺好,给他带了些食堂的包子充饥。
他则给公司的常用律师去电。
“那您现在的想法什么样?”律师听完后问道。
“看对方怎么说。”张远合计着。
事到如今,对方的目的无非两样,出气或者求财。
他觉得两样应该都有。
“你的推荐呢?”他反问律师。
“你是艺人,名誉最重要。”
“用赔偿堵嘴,保证对方不会瞎说。”
“我一会儿就到派出所,您别出面,我来与对方接触商谈。”
这就是律师的用处。
其实在国内,律师的工作以跑腿,协商为主,尤其是刑事案件,裁量权九成九在公检法手中,律师撼动不了一点。
甚至在大部分法官眼中,律师都是可笑又渺小的,压根瞧不起。
你有证据又如何,我可以不采纳,我还有自由裁量权。
“除了这官司的事,能和解就和解。”
“我还有些财务上的事需要你帮忙……”
与律师商量好,等着对方过来。
抽空又给赵得财去了个电话。
没事赵胖子,有事赵大哥了属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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