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将皆正襟危坐,雍独箕踞,啖果饵自如。
人有以失仪言于先主者,先主曰:“宪和从我于患难,坐则同席,食则共器,岂可以常礼拘之?”
建安四年,先主得豫州,以雍为豫州长史。
豫州新附,豪强骄蹇。
雍至,召郡中父老,置酒高会。
酒半酣,有豪强抗言曰:“使君仁德,吾等知之。然简长史,书生也,能治剧郡乎?”
雍笑曰:“吾不能治剧郡,然能饮酒。”
举觥属之。豪强不能辞,连饮数斗,皆醉仆。
雍独饮至天明,神色自若。
自此郡中豪强皆服,曰:“简公非独文士,真酒雄也。”
建安七年,迁并州刺史。并州与羌胡杂处,民风剽悍。
雍至,不设严法,但与民休息。
常微行乡里,问民疾苦,归辄召属吏议所以处之。
州中大治。
雍在并州六年,民怀其惠,胡人不犯塞。
建安十一年,迁洛阳令。洛阳新复,残破尤甚。
雍招流亡,葺城郭,立市廛,期年之间,居民渐集,百业复兴。
雍每晨起,骑马周行城中,见有颓垣不葺者,立召坊正责之;见有孤老无依者,命吏录而廪之。
洛阳父老曰:“简公治洛,如理家事。”
建安十二年,先主即皇帝位,国号汉,改元章武。
雍以佐命之功,拜太常,掌宗庙礼仪,位列九卿。
章武元年,司隶大旱,粮食歉收。
有司奏请禁酒,以省粮谷。
诏下,民间以酿酒为业者皆坐系。雍欲谏而未得间。
一日,与先主行于市,见一男子行于道中,雍忽指谓先主曰:“彼欲行淫,可执之。”
先主愕然曰:“卿何以知之?”
雍曰:“彼有淫具在身。”
先主曰:“卿何以见其具?”
雍曰:“臣未见其具,然臣见其携酢浆之器。酢浆与酿酒同器,今禁酒,则凡有酿酒之器者,皆当坐罪。彼既有酢浆之器,是亦有‘淫具’也。推有司之意,有器即有罪,则彼不可执乎?”
先主大笑,乃悟雍之讽己,即日弛酒禁,但禁酿造买卖,不坐藏器之家。
章武二年正月朔日,帝大宴群臣于洛阳宫。
雍时为太常,当执礼以赞。然雍已醉卧庑下,呼之不起。
帝笑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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