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跑了,不过是主人丢了一件会喘气的财产。】
【从来没有人问一句,她为什么要跑?】
【她跑的时候,有没有回头看过那个跪着按手印的自己?】
......
此时,无数的典妻忍不住泪流满面。
她们多是因家贫、欠债、灾荒,由丈夫、公婆做主被典。
她们像财物一样被估价、议价,再由中间人从中撮合。
整个过程,不需要不征求她们意愿。
她们也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典期内,她们没有正式妻子的名分,地位低下。
通常都是被当作奴仆和生育工具。
日常不仅要操持繁重的家务,伺候全家起居。
还要被迫与承典人同居。
若承典人家中有正妻,正妻往往视她们为外人、情敌。
日常刁难、打骂,均是常态,她们对此也毫无办法,只能忍气吞声。
谁让她们是最没有人权的“货物”呢?
在典期内,她们还被禁止和原夫、原生家庭私下往来。
一旦被发现,会被打骂、罚钱,甚至提前终止约定。
在承典人家中的这些年,她们无依无靠,没有亲友撑腰,受了委屈也无处申诉。
官府本就禁止典妻,即便被虐待,告发也可能牵连自己或是夫家。
所以,大部分时候她们只能选择默默忍受。
她们在契约期间的责任,就是生下孩子。
女子怀胎、生产本就凶险,而孩子一旦生下,承典人根本不会妥善照料她们。
生下的孩子,按契约全部归承典人所有。
届时母子分离,又是锥心之痛。
待到典期结束,原夫凑齐典价,将她们接回原家。
多年的屈辱、劳作,回到家中也是病痛缠身。
而和原夫分离这么多年,感情疏离,和留守的子女也日渐陌生。
而后,还要饱受流言之扰。
村民皆知其经历,指指点点。
她们在家中和家人形同陌路,在村中抬不起头。
余生只能在舆论、偏见和创伤中度过。
又或者是,到典期结束时,原夫依旧贫困,拿不出赎金,按照契约,女子永久归属承典人。
她们彻底沦为对方家的人,名分依旧低下,终生为奴为婢。
再也无缘见原来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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