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农民通常会到别处开辟新的农场继续种田,或者去城市做工,挣钱养家糊口。整个农场只留下少量人在这打理。耕地上杂草丛生,堆满了未烧毁干净的木头。
农场主在空地外围扎起一米高的篱笆,用以宣示这属于私人领域。一家五口住在正北面的石屋子里,掌管着一个谷仓,和一个养羊的牧场。半个月前,农场刚刚获得大丰收,谷仓堆满玉米,储量足足够吃一整年。完成丰收后,年纪稍长的儿女双双进城,女儿卖菜,儿子给贵族当轿夫。父母和年幼的小弟弟则留在家中,操持这份家业。
除草,放羊。对于大半辈子都在农场里辛劳的这对农民夫妇而言,每天的例行任务算不上繁忙,甚至有些枯燥。在这既不用下田辛勤播种,又无需为温饱发愁的季节里,生活是如此轻松惬意。除了偶尔会因为附近人烟稀少而担心潜藏着的山贼隐患外,几乎没有什么事能让他们烦恼。
人烟稀少——是的,只有这样才便于下手。
魁尔斯埋头看向瘫软在自己怀里的那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安静地谛视了一会儿后,牙齿移到她咽喉处的伤口,猛吸了一口血。女人朝天的脸庞逐渐灰白下来,死鱼般的眼睛朝天睁着,一片空洞。
腥稠的鲜血由食道流入魁尔斯的躯体各处,一种久违的、欲罢不能的感觉瞬间俘获了他。温暖的,甜美的,人血。这味道,他死也不愿放手。
靠近那半蹲在地里拔草的农妇时,魁尔斯的鞋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不费吹灰之力就伏击了这个毫无防备的女人。围栏外闲步的羊群好似预感到了危险,吓得四处奔走,然而颈椎在瞬间被坳断的女人,却连发出惨叫都没能来得及。
若非自制力还存有少许,魁尔斯几乎无法停下吸食的动作。渴望着刺激感觉的他,疯狂地索取着蕴含在死去女人破损的大动脉中达斯机械兽人族所不能放弃的红色营养液。刚才他几乎失控,险些在吸血的同时,把死人脖子上的肉也一同咬下来。他抬起头,数次调整呼吸,并眺望了一会儿远方的风景来打压体内逐渐升温的欲望,在继续伏下|身子吸血前,他拿掉了碍事的头部饰物,远远把它丢在一边。当地人民常佩的羽冠,他一直都戴不惯。
尸体中的血量已所剩无几,可魁尔斯的食欲却远没有得到满足。事实上,哪怕把她浑身所有的血液吸干,也只能填饱他一小部分的饥渴。
农场的男主人正在屋里生火烧水,高高兴兴地准备着晚餐,对妻子在外面遇难的事一无所觉,魁尔斯本可冲进去干掉他,再把熟睡的幼子也一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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