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法例,虽云承列圣之旧,实皆六朝、唐、宋、元、明之弊政也。我先帝抚有天下,不用满洲之法典,而采前明之遗制,不过因其俗而已,然则世祖章皇帝已变太祖、太宗之法矣。
夫治国之有法,犹治病之有方也,病变则方亦变;若病变而仍用旧方,可以增疾。时既变而仍用旧法,可以危国。
董子曰:为政不和,解而更张之,乃可以理。
《吕览》曰:治国无法则乱,守而弗变则悖。
《易》曰:穷则变,变则通。
设今世祖章皇帝既定燕京,仍用八贝勒旧法,分领天下,则我朝岂能一统久安至今日乎?故当今世而主守旧法者,不独不通古今之治法,亦失列圣治世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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