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依旧坚持认为,被告人王强构成正当防卫的同时,也其行为符合绿森市的‘见义勇为’!”
徐德忽的旧事重提,再次将见义勇为掏出。
只不过,这次的逻辑更缜密!
“民诉代理人陈伟,曾说,父女之间的保护是法定义务。”
“但......”
“依据《民法典》第 17、18、39条:年满 18周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的法定监护权自动终止,无需法院判决!”
“案发期间,受害者王梅符合上述条例。”
“综上所述,我方被告人王强在无需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挺身而出,符合地方针对见义勇为的明确规定!”
徐德还是忘不掉见义勇为。
甚至......
“并且,在本案死者李二牛死后,我方被告人王强并非是被逮捕。”
“他是自首!”
徐德语不惊人死不休,四个字落下。
就连哪怕诉书要被翻也镇定的胡广,闻言都不免睁大了眼,张嘴皱眉的看着他。
自首?
徐德没有解释,他既已经取得话语权,自然不会浪费这次机会,要为被告创造一切有利的条件。
所以......
“同时,我要再次向公诉方发出质问。”
“公诉方,你们凭什么认定,死者李二牛是由我方被告人王强所杀?”
徐德脸色严肃,说出一连串看似荒诞的话,却面不改色。
他声音洪亮,响彻在公诉席众人耳旁。
“是警方所提供口供?还是现场遗留下证据?又或是目击证人的表述.......”
“没有!”
“案发期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方被告人王强,在没人胁迫,没人控制的情况下,主动将刀捅入死者腹部!”
“唯有的证据,只能证明是死者李二牛故意杀人未遂致使自身死亡!”
案发时现场异常混乱。
几十个人围在一起什么都看不清,警方也只能根据刀柄的指纹进行判断。
但问题来了......
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很难说是否有人握住王强的胳膊,将你手中之刀捅向李二牛!
所以,在没有铁证的情况下......
万一,是有人想借王强的手,除掉李二牛呢?
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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