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主地回头看了一眼背後401的门。
接着,门啪嗒一声开了。
丁春梅开门问道:「周奕,你怎麽不进来啊。」
周奕回过神来笑道:「吃撑了,在发呆。」
说着拉开门走了进去。
关上门,就听丁春梅说:「我刚好上完厕所出来,一开始还听到脚步声,但到门口就没动静了,所以就透过猫眼看了看,结果没想到是你。我还纳闷呢,怎麽不开门啊,以为你忘带钥匙了呢。」
「不错,你这警觉性还挺高的。」
丁春梅洗了洗手说:「对了,我今天想办法联系到了师兄的大学老师,我说想写一篇纪念师兄的文章,那位老师说愿意帮我联络几位师兄大学里关系好的同学,到时候我再一个个联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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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点点头。
「你放心,我是在外面用投币电话打的。」
「丁春梅,我问你一个问题。」
「什麽问题啊?」
「你还记得,步行街抓小偷的事情吗?」
丁春梅一听,连连点头:「当然记得啊,三月三十一号,是周警官你救了我。」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称呼又自动转换成了周警官。
「这件事,你有没有写进信里,告诉李翀?」
按理来说,这是关乎生死的大事,丁春梅肯定会告诉李才对。
因为周奕思来想去,如果自己一上来就暴露的话,只能是从丁春梅这里。
今天晚上和沈家乐聊天的时候,他才意识到了一个自己一直忽略,但是极其严峻的问题。
就是丁春梅可能从一开始就暴露了。
毕竟从李死,到李玥他们来认屍带走他的遗物,中间间隔了可不是一天两天。
李的定性不是他杀,所以警方只会保管他死亡时随身的物品,交给家属。
至於出租房里的个人物品,警方不会管。
那几乎百分之百,这些东西在到家属手里之前,已经被人仔仔细细地检查过一遍了。
只不过没留下像之前搜丁春梅出租屋那样的动静罢了,避免节外生枝引起警方的怀疑。
至於火车站抢李玥他们的包,其实想抢的东西是那封情书,因为只有那封信一直被丰湖分局保管着,他们接触不到。
丁春梅和李长期保持通信,自然从一开始就暴露了。
现在的问题是,丁春梅的信里,有没有提过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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