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国家安全评估。
再之後是海运,需要海事通航审批,划定海上施工警戒区、发布航行警告、作业船舶检验、船员资质、港口进出报备、潜水作业海事许可等等。
接下来才是内政部、地方省、县:需要拿到这三级长官签署的文件支持。再之後则是外交部门:因为印尼当地没有这个实力,必须聘请海外专业的打捞公司。
最後则是海关和财政:需要对文物估值、税收、分成方案审核,以及出入境审查。
这些环节,每一个都是由马拉威罗家族全力推动和游说,最後才通过国会投票通过。
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估量。
关键还在於,这已经不是花了多少钱的问题。而是这麽多的部门,甚至於连国会都已经做好了大赚特赚的准备,你他妈突然告诉我:这钱赚不了了?
那我之前做的这些准备,付出的这些代价,谁来弥补?
所以,兄弟两人得罪的何止是马拉威罗,而是整整一个国家。与之相比,什麽林中泰、何二姐、乃至於堂叔堂哥亲大伯,全都得往後排。
到了这一步,已经不是何友英愿不愿意得罪这些亲戚朋友的问题,而是利益会让这些人主动做出选择,以最快的速度与他们切割。
包括马拉威罗也一样:别说两个亿,即便何友英拿出十个亿,马拉威罗前脚揣口袋里,後脚就能把兄弟俩给卖了。
由此,南洋是不可能去了,欧美更不能去,回国内坐牢更不可能:因为坐完牢,何友汉还是得被遣送回美国。所以,世界之大,除了香港再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反正能得罪不能得罪的都得罪完了,何友英为什麽还要赔钱?或是把这两个亿捐给美国议员,想办法撤销弟弟身上的通缉令。或是把这两个亿捐给港岛,让弟弟舒舒服服的在港岛过一辈子不好吗?
与之相比,何爵士想的要更全面一些:虽然司法自治,但毕竟是国家的领土,多少会受些影响。何友汉不一定就能待得下去,即便能待下去,也必然心惊胆战,提心吊胆。
那为什麽不能更稳妥一些?
无非就是谈,与赛世公司谈,再与有关部门谈,顺便再和林思诚谈一谈。
然後,就有了这份技术授权协议,就有了这三个亿,以及这份备忘录————
林思成指了指指了指文件:「前一半,可以算作是给我的封口费。後一半是给上面的,算是交换条件。」
保证何友汉不被引渡,何友英不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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