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前为什麽没有互相通气?如果负责这一部分的同志吱一声,言文镜根本不用折腾这麽久。
原因很简单:何友汉在境外。只要他一天不回国,就只能当做什麽都不知道。
现在之所以采取措施,是因为再不抓的话,可能连高志远和李乐山都抓不到。
想到这里,言文镜呲着牙笑了起来:这一部分案情肯定是不能公开的,负责这一部分的同志更不可能公开露面,也就等於功劳最後还是他的。
言文镜喜不自胜,对面的高志远却被惊得魂飞魄散。
警察怎麽可能会掌握到这些信息?
每一次,他只要和何总联系,都谨慎到不能再谨慎。每一次地点都是随机选择,连他
都不知道他会在哪里给何总打电话。
也就等於,装窃听器也没用。
想到这里,高知远突地瞪大了眼睛:「你们监听了我的手机————这是非法取证————你们侵犯人权————」
「高总,你美国电影看多了?」言文镜「嗤」的一声,「你先搞清楚,你是犯罪嫌疑人。哪国的法律规定,执法机关不能监听犯罪嫌疑人的手机?」
高知远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不管是哪一国,只要有犯罪嫌疑,执法部门就有权监听你所有的通信设备。
所以,他栽了,何总也栽了。
但问题是,这一次涉及的不仅仅是犯罪不犯罪的问题。而是林思成联合执法机关,对他们进行监视。
想到这里,高知远突然激动了起来,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林思成指示执法机关侵犯外资联合会管理人员的隐私,他这是违反限制条例————他违约了————
「不————他不但违约,他还违法了————我要见律师,我要见使馆官员————」
言文镜盯着他,眼神像是在看白痴:「你哪只眼睛看到,是他指使的执法机关?高知远,他是人,不是超人。
况且,限制条款只限制的是技术合作,哪一条规定利益受到损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林思成不能报警?」
高知远咬着牙:「好,你告诉我他什麽时候报的警?他又有什麽理由认为,我和何总损害了他的利益,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凭想像吗?」
林思成拿不出充足的报案理由,公安机关凭什麽还在什麽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就提前监听他与何总的电话?
所以,林思成早就与执法机关勾结,早就违反了限制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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