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嗦干净的鸡骨头……”
“你还说我恶心,我觉得你更恶心!!!”李浩然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来这里短短一天的时间,茅房跑了四次,战司煜由于以前在这里待过,身体里有抗体,所以没有拉肚子。
“这些三鬼子的身体真好啊——”李浩然捂着亏空的肚子,早知道就不吃饭了,吃了饭比不吃还要难受……按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几天,他怕是就能瘦成一道闪电了。
江城和李浩然就是妥妥的难兄难弟。
再看战司煜,江城和李浩然说不羡慕是不可能的。
队长这胃是得有多铁啊!
江城和李浩然不光见识到了战司煜的铁胃,还见识到了战司煜的社交能力。
短短一天的时间,战司煜就认识了好几个前来参加商会的商人。
还有一些八卦消息,拉吉夫是这次商会主要的负责人,而这个拉吉夫天性风流,娶了五个老婆,现在最受宠的是一个华国的小老婆,她想要什么,拉吉夫就给她买什么。
战司煜带着俩人住在商会附近的旅馆,环境一般,但前来参加商会的老板都住在这个附近,白天和战司煜认识的俩人商人也住在这个附近,晚上还约战司煜喝酒,但这俩人的酒量一般,酒过三巡,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都说出来了。
直到晚上九点钟,战司煜才回到住处,虽然这两个酒鬼吐露出不少消息,但这些消息都是能打听到的,没有一点有用的消息!
迟迟找不到糖糖的下落,战司煜有点焦灼,准备半夜出去打探打探消息。
但逛了一圈,一点有用的消息都没有打探到,反倒是被人盯上了,这个国家治安极差,每年都会发生十几起抢劫杀人事件。
而且他们大部分抢的都是外国人。
战司煜拐进了巷子里,翻墙离开。
大概十秒钟后,两个穿着粗布衣服的男人走进了小巷,他们的手里拿着刀。
而这边,战司煜回到了旅馆,从窗户翻进去的。
第二天,上午的阳光毒辣的像是在烤人,集市上的商贩把摊子支在草棚下面,有气无力的吆喝着。
就连驼在路边的毛驴都懒洋洋的耷拉着眼皮。
战司煜换了一身打扮,粗布短袖,头上扣了个草帽,帽檐压低,只露出冷硬的下颌,江城跟在他的身后,打扮的不起眼。
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
战司煜找了个地方拿出包好的药材还有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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