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精神病人发病期的特征不符。”
“受害者身中的那把匕首,是野外求生专用的狩猎匕首”
“刃长二十厘米,双面开刃,杀伤力极大。这种刀具不是普通家庭会常备的,更不是一时冲动能随手拿出来的作案工具。”
“审判长,我方申请当庭播放一组新证据。”
法官点头。
晏安朝搭档示意,法庭侧面的投影幕亮了。
第一段视频,是安康医院的监控录像。
监控画面里,张永新的确有些地方表现得不太正常。
动作迟缓,眼神呆滞,偶尔自言自语。
但更多的画面,是他一个人时,会下意识抬头,目光精准地扫过摄像头的位置,然后迅速移开。
走到拐角处,他会放慢脚步,侧头观察周围有没有人。
确定没有人在看他的时候,他的表情会陡然一变,眼神清明,步伐稳健,完全看不出任何异常。
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示着他,他在有意识地表演。
第二段上录音,是昭远律所的律师在张家附近走访时录的。
录音一放出来,旁听席就安静了。
里面是一个老太太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精神病杀人不犯法,放心吧,你弟不会有事。”
另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接话:“妈,你别乱说。”
“我怎么乱说了?”
“本来就是那个姓乔的律师多管闲事,害得你哥离婚,死了活该。”
“再说了,永新有病。”
“妈!”
录音到这儿就断了。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晏安的声音又响起来:“审判长,这段视频和语音清晰地表明,被告人在案发前就已经懂得利用精神疾病作为借口。”
“他的行为,是有目的、有计划的。”
“他杀人不是发病,是预谋。”
随着晏安话落下,旁听席上有人开始议论起来。
几个记者低头记着什么,键盘声噼里啪啦地响。
对方律师站起来了。
“审判长,我反对。匕首是几年前买的,不能证明案发当天是一时兴起。”
“至于录音,那是张家人的私下谈话,与被告人本人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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