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在最前面,後面跟着泵浦车和重型救援车。红色车身上的反光条闪动着,货柜的铁壁也跟着忽明忽暗。
云梯车还没停稳,驾驶室的门已经推开。第一个跳下来的人肩膀宽厚,战斗服袖口和膝盖上的反光条都磨掉了一半。这身装备穿成这样,要麽是领队,要麽是个在火场里连战斗服都穿烂过好几回的老手。
他落地後弯腰检查空气面罩的密封圈,随後直起身,朝容忍区扫了一眼。
浓黑的烟柱底部不断翻涌。LED应急灯的白光照进去,映出倒塌的棚架、踩碎的座椅,还有担架上接连被抬出来的伤员。
他不满地喊了一嗓子:「这他妈告诉说带上手边的人过来就行?这他妈至少得报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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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级警报的标准,该来九辆消防车、五十多个消防员,还有营级指挥官和多个特勤单位。
他带来的只有三辆车,十五个人。
「泵浦车去接水!」
他回头喊道:「找最近的消防栓!」
「这附近应该没有能用的消防栓了,你应该去一百一十三街,第三大道路口碰碰运气。」麦克尼尔见状走了过来,抬手指向北面。
泵浦车立即调头。
带头的消防员大步走向检查站出口:「你们这里谁管事?」
一个警员迎了上来。「林恩医生负责本次的现场指挥————」
「医生?」
「是我们四十分局局长下的命令,现场都听他调度。」
火场由消防指挥。消防一到,现场级别最高的消防军官就得接管,这是纽约消防局操作手册第一页写明的规矩。
他叫赫尔曼,是云梯51中队的队长,大半辈子都在东哈莱姆和南布朗克斯救火。现在,一个警员告诉他,这里听一个医生的。
他立刻就想过去找到那个医生,把指挥权接过来。消防员要进火场,拿命冒险的是他们。指挥权交在别人手里,真出了事,谁来负责?
他抬头看向检查站出口。
担架不断往外抬,急救员已经各就各位。现场忙乱,通道却有人照看,伤员抬出来也有人接手。负责搬运的和负责接诊的各忙各的,没有挤在一起抢路。
这麽乱的场面,已经有人把人手安排开了。
他走过去宣布接管,几句话就能说完。可接下来会怎样?消防和急救争,消防和警察争,特勤到了,又跟常规中队争。
几个人在那里争上一分钟,火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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