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正午。
第七大道与莱克星顿街交汇处的十字路口。
一个披着斗篷的男人在等红灯。
他的存在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络腮胡浓密而修剪得当,五官棱角粗犷。
红灯转绿。
人群涌动。
尼普顿随着人流穿过马路,步幅不紧不慢,既不抢在别人前面,也不落在後面。
不过他的身高在人群中还是足以被归类为显眼..
接近两米的骨架加上斗篷,让他在西装革履的都市白领之间显得像是从某个中世纪集市上走错了时空的旅人。
但没有人多看他第二眼。
大都会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它见过超人从云层中坠落、见过外星飞船将整个街区微缩成掌中玩物。
一个穿斗篷的大叔?
在这座城市连花边新闻都算不上。
尼普顿对此心知肚明。
事实上,这也正是他选择大都会作为落脚点的原因之一。
他在踏入凡间的第一天就做了充分的情报收集工作。
他知道这颗星球上存在着数量可观的超凡个体,他知道穿红蓝制服、胸口缀着字母S
的氪星人,他知道哥谭的暗巷里住着一个没有任何神力却让整座城市的罪犯瑟瑟发抖的凡人,他知道海底有一个亚特兰蒂斯国王手持旧神波塞冬的三叉戟号令七海。
所以尼普顿做出了一个与他兄弟截然不同的选择。
他选择了礼貌。
水不与石争锋,石终被水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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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烈的浪潮只会让岸上的人修建堤坝,而缓慢的潮汐却能在千年中改变一整条海岸线形状。
这便是他与他兄弟不同的地方。
神王永远只会雷霆万钧,而雷霆在这片凡人的土地上,换来的是计程车司机的拳头和遛狗老太太的伞柄。
「您好。」
尼普顿在一间街角面包房的门口停下了脚步,微微低头看着柜台後面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年轻女店员。
「能给我一杯水吗?」
女店员正在给一杯拿铁拉花,闻言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位奇怪的客人。
络腮胡,斗篷,凉鞋。
流浪汉?
「饮水机在洗手间旁边的走廊里。」她用下巴朝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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