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後幾項描述中,蒼山縣的法醫陳雨,對凶手犯罪的犯罪行為有過描述,乃死後辱屍。
受害人宋薇下身遭到破壞,並且還有高濃度酒精注入。
陳雨提取了宋薇體內的米青液,無法進行鑒定DNA。
他沒有第一現場的判斷,這是技術隊的事情。
陳雨對受害人的遭遇有描述,凶手二次擊打被害人的後腦勺,且枕骨凹陷深度超過5cm,導致顱內大出血隨後,凶手用稻草搓成的繩子,將受害人的雙手手腕綁在背後,然後實施了侵犯。
並且在侵犯過程中,受害人宋薇,已經是瀕臨死亡,或者已經死亡,無法反抗。
陳雨對屍體進行過全方麵的檢查,除了在宋薇的體內,還在相近的部位,采集到了高濃度酒精,成分是75度的醫用酒精。
也就是說,凶手有過**,並用隨身攜帶了醫用酒精,破壞了米青液的殘留。
這是什麽?
這是蓄意強堅殺人!
除此之外,凶手還毀壞了證據,焚燒屍體!
“作案工具是什麽呢?”蔣雨欣問道。
溫玲拿著受害人枕骨的傷痕照片,仔細看了看,推測道:“舟狀凹陷,應該是鐵棍之類的棍狀物。”李元泉指著照片上的傷痕,接著話:“弧形骨折,中心星芒狀裂痕,接觸麵積小,壓強更大,更容易形成凹陷。
雨欣,你記著,如果是條狀凹陷的話,就是方柱形棍棒,或者是不規則的凹陷,就是多棱角棍棒,像是方型鋼管,除此之外,還要看皮下出血情況。”
蔣雨欣點頭:“謝謝主任,我明白了。”
溫玲將CT片、開顱後所拍攝的照片,依次鋪在桌麵上,然後根據法醫報告上的內容,一一進行對比。李元泉悠然自得的坐在辦公椅裏,喝著茶水,心情頗為輕鬆。
以前,各縣市求助的案子,都是他來做的,不是自己的案子,他能推則推,推辭不了,隻能幫忙看看,也不敢輕易下結論。
這誰敢啊?萬一出了錯,不僅是自己的臉麵受損,是整個秦城公安局沒麵子。
像是蒼山縣這個案子,按道理來講,這個案子是要拿到他們市級公安局法醫室去驗證的,市一級搞不定,就拿到省廳物證中心去。
秦城公安局和蒼山縣公安局互不隸屬,根本不用搭理他們,但礙於蒼山縣大隊長裴鬆,和沈文竹是同學關係,李元泉給了一個麵子。
他本來是要自己來看,但溫玲看了,她比自己更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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